昨天,首批5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基金业协会举行登记仪式,基金法约束下的首批私募基金正式出现。这意味着2007年以来蓬勃发展的阳光私募,不必再借助信托等渠道发行产品,从“游击队”转为“正规军”。
50家私募基金获准登记
在2013年6月份新《基金法》生效之前,私募基金并不是由法律约定其边界的一类资产管理产品。2007年牛市以来,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,其中绝大部分借道信托的方式管理和运作产品,少数以有限合伙的方式管理产品。
在产品发行上,这些机构一般通过银行、券商、信托和第三方理财机构发行产品,被统称为“阳光私募”的这类产品,并无自己独立的身份,基金管理人往往以投资顾问的身份出现。但新《基金法》将私募基金纳入调整范围。按照基金法规定,私募基金无须审批,仅需向行业协会备案。
在昨日获得备案的同时,上海重阳投资也抢先成立了第一个法律意义上的“私募基金”,这一名为“重阳A股阿尔法对冲基金”的产品直接托管在招商证券(行情,问诊)。而在此之前,重阳投资2012年与国泰君安的合作中,只能借道券商资管通道,重阳投资只能以投顾的身份出现。旗下有3家关联公司获得登记证书的诺亚集团CEO汪静波说,私募基金行业有望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。
个人投资单个私募不少于100万
由于私募基金实行备案和行业自律管理,目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备案的条件并无硬性门槛。
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问答显示,高管人员有相应投资管理从业经历,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,能支持其基本运营,以及满足运营需要的场所、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的,均可申请登记。中国基金业协会将通过约谈高管、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核查。
对于个人投资私募产品,目前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正在制定之中。但中国基金业协会建议,投资私募基金的投资人,个人金融资产应不低于500万元,机构净资产应不低于1000万元,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,投资于单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。